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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新质生产力创新成果”征集活动的通知

来源:发布时间:2025-12-16 09:25:19.0浏览次数:33

各有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、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,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创新,着力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,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拟开展“新质生产力创新成果”征集活动。活动旨在持续挖掘和展示国内在相关领域的优秀成果,营造良好创新生态,推广先进技术成果与模式,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与科技成果高效转化,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,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与产业核心竞争力,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科技力量。

现公开征集2025-2026年度新质生产力创新成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

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

承办单位:

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特色产业专业委员会

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数字经济分会

北京信息产业协会

协办单位:

北京中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

北信产发(北京)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

二、征集内容

(一)科技创新成果。

征集新能源、新材料、先进制造和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未来制造、未来信息、未来材料、未来能源、未来空间、未来健康六大未来产业领域,具备原创性、先进性和实用性,能够推动科技进步、产业升级或社会进步的科技创新成果,如,创新知识、技术、产品、服务或解决方案。

(二)科技创新企业。

征集能够通过自身的科技创新活动推动科技进步,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,具有示范引领作用;以及能够在国际竞争中代表国家参与高水平的科技创新活动,提升国家科技影响力的企业。

(三)创新型教育科研机构。

征集具备自主研发能力,能够积极开展多学科交叉合作,重视产学研结合,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,并在教育模式、科研方法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不断探索新路径,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与社会价值最大化的院校和科研机构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(一)申报条件

1.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教育科研院所。

2.申报主体为企业的,要求企业要遵纪守法,近一年来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;无失信记录;无环境、质量、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记录;申报的科技成果拥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,对行业发展有一定的推动和示范作用。

3.申报主体应保证申报信息客观真实、描述详实、表述准确,杜绝虚构和夸大。

(二)申报材料

见申报表(附件)要求。

(三)申报方式

1、申报为自愿申报和推荐两种方式。推荐单位包括:A、各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、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(包含相当于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科技服务机构)。B、各级地方科技管理部门,各类省级及以上认定的科技园区、孵化器,在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。C、各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。D、中央和部委直属企业,中央和部委直属科研单位,中央和部委直属高等院校。E、协会的各分支机构。F、本活动征集办公室。

2、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表。请申报单位通过指定申报平台(www.xzqypy.cn)填写申报表或将申报材料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(申报表及其相关附属材料)及相关证明性材料(盖章)发送至指定邮箱CNSTA2025@163.com。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
(四)申报时间

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日18:00止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
四、评价、发布及宣传推广

1、活动征集办公室组织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齐备情况进行预审核,并择优确定入库项目。

2、活动征集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,对入库创新成果和申报主体进行评价,形成最终评价结果。

3、活动坚持“申报一批、成熟一批、发布一批”的原则,适时发布征集成果。成果在指定平台进行发布与推广。

4、成果发布后,积极支持相关企业的成果转化、项目融资、项目合作等对接活动。

五、郑重声明

1、征集工作本着自主自愿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开展,征集过程中,申报、评价、入库均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2、经过专家评审入库的创新成果,申报单位自行抉择、自愿参加宣传推广活动。

3、申报单位自行做好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和保护工作,征集工作组织单位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保密不承担责任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中生协特色产业专业委员会 王主任 18511700208

北京信息产业协会 徐主任 18601109189

 

附件:

附件1:科技创新成果库申报表.docx

附件2:科技创新企业库申报表.docx

附件3:创新型教育科研库征集申报表(院校类).doc

附件3:创新型教育科研机构库申报表(科研机构类).doc

关于开展“新质生产力创新成果”征集活动的通知.pdf


 

 

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

2025年12月12日